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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6-21 10:34:43      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选拔计划

专 业 名 称 类 别 计划    收费标准 就读地点
(人) (元/年)
法学 法学 80 3960 梁林校区
学前教育 教育 70 3960 平湖校区

二、 报考条件备注:报考我校学前教育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我校规定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三、 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 统一考试

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详见《浙江省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情况,学校通过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正式录取名单以我校网上公布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结束后及时寄发到考生所在学校。

六、 其 他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 《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嘉兴学院招生办。

七、 联系办法

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b.zjxu.edu.cn

QQ咨询号码:248810354 和 248813291

嘉 兴 学 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嘉兴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6-21 10:34:43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选拔计划

专 业 名 称 类 别 计划    收费标准 就读地点
(人) (元/年)
法学 法学 80 3960 梁林校区
学前教育 教育 70 3960 平湖校区

二、 报考条件备注:报考我校学前教育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我校规定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三、 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 统一考试

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详见《浙江省201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情况,学校通过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正式录取名单以我校网上公布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结束后及时寄发到考生所在学校。

六、 其 他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 《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嘉兴学院招生办。

七、 联系办法

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b.zjxu.edu.cn

QQ咨询号码:248810354 和 248813291

嘉 兴 学 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